关于开展我校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阅读次数:2082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3号文件抓好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23号)和《自治区关于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25号)精神,根据原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关于开展大中专学生创业培训实施方案》(新劳社字[2009]31号),现将我校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大三在校学生,经测试合格者均可参加。
二、报名时间:
三、培训时间:
四、培训内容
培训课时为80课时,采用国际劳工组织创业培训(SYB)项目实施教学培训。选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指定的培训材料。帮助参加培训的学生通过培训,系统学习企业构思、把握商机、选项选址、市场调研、营销策略、雇员管理、客户关系、企业法律形态与环境、规避创业风险、企业融资等知识。具体内容分为两部分:
1、创业意识培训部分:
第一步:将自己作为创业者的角色进行评价;
第二步:为自己建立一个好的企业构思;
2、创业计划培训部分:
第三步:评估你的市场;
第四步:企业人员组织
第五步:选择一种法律形态:
第六步:法律环境和你的责任;
第七步:预测销售收入;
第八步:制订利润计划;
第九步:游戏模块政策法规、商务礼仪、预防艾滋病;
第十步:完善计划书;
第十一步:判断你的企业能否生存及开办企业。
五、培训费用及特点
1、创业培训对学生实行免费,学生学习用具统一配备提供。
2、培训特点
(1)课程培训模块化、培训时间短;
(2)零成本培训、培训质量可靠;
(3)学用结合,创业计划书编写;
(4)多样化互动式的教学方式;
(5)后期个性化的免费咨询服务。
六、工作要求
学习结束后,学员在老师指导下编写创业计划书,学员编写的创业计划书须经人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价合格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创业培训合格证》是作为大学生毕业后创业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的必备条件。
注: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学生宣传工作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表,于
另:请各学院派一人来领取2010年秋季创业培训班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