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在我区招收“大改驾”学生的通知
发布人:许玉斌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30日 阅读次数:2327关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在我区招收
“大改驾”学生的通知
区内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随着我国民航事业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培养更多更好的飞行技术专业人才,根据民航招飞计划会议精神和实际情况,2014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拟在我区招收大学生改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以下称大改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 全日制普通高校一般本科二、三年级男性学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 正在高校就读的国防生、定向生、专升本、艺术、体育类在学校生不能报考。
二、招收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秀,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二)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要求。考生前期可按照《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1)进行自我检查后再报考
(三)心理品质条件:参加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要求
(三) 文化条件:在校学习成绩优良,英语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学籍管理
(一)大二、大三学生按教学【1993】1号文件规定,转学至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并按在校大学生进行管理。毕业时取得商用驾驶执照附加多发仪表等级证书,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负责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不适合学习飞行者,可改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其他专业,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所有大改驾学生必须服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安排,同学院或航空公司签订培养协议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2013年12月22日止,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大学生本科毕业生和在校生飞行员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218.6.160.210)邮寄:南航新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招飞办报名。联系电话:0991-3806952、3804016、15199166952,联系人:李老师,地址:乌鲁木齐市迎宾路1341号,邮编:830016。
附件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附件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大学在校生飞行员报名登记表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