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函
发布人:许玉斌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5日 阅读次数:2917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函
新疆农业大学:
今年,兰州军区将按照总部通知要求,拟接收部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成为部队军官。我们为配合兰州军区做好前期宣传和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你们,请给予协助。
一、接收专业。1、具备较高汉语读写能力,懂本民族语言的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本科(不含本科三批次)以上学历男生。2、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研究生,女生限量。
二、接收范围。接收对象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接收。
三、基本条件。1、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愿意到兰州军区师以下作战部队(旅团)工作,服从组织分配。2、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校表现优秀。3、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岁(
四、报名程序。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填写《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和《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政治审查登记表》,院系及学校保卫部门对申请对象的思想觉悟、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情况作出鉴定。
五、有关事项。兰州军区将从4月份开始,采取分片组织的办法,安排人员来院校对报名对象进行面试、政审、体检,调阅档案,了解现实表现,遴选确定预接收对象;
确定入伍的毕业生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其它相关待遇,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本科生在见习期间,暂按排职(或专业技术14级)、少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见习期满后,按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中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硕士研究生,按正连职(或专业技术12级)、上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博士研究生,按正营职(或专业技术10级)、少校军衔确定工资标准。政策解释工作由兰州军区负责。
衷心感谢对兰州军区大学生接收入伍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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