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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许玉斌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4日    阅读次数:2832

关于做好2012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及整个“十二五”时期,在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加大的同时,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继续抓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服务,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农村牧区基层人才匮乏、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切实把“三支一扶”工作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招募工作

(一)计划名额分配。2012年,国家给自治区下达“三支一扶”招募计划1400个,分配到全区13个地州市:伊犁州150名、阿勒泰地区70名、塔城地区70名、博州50名、昌吉州120名、哈密地区60名、吐鲁番地区70名、巴州120名、阿克苏地区140名、克州90名、喀什地区200名、和田地区110名、乌鲁木齐市150名。

有条件的地州市也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组织实施本地“三支一扶”计划,所需经费由本地财政承担,所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同等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政策,服务期满后颁发《服务证书》。

(二)招募原则、对象及条件。招募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就高、就近,适当照顾贫困生和零就业家庭”并举的原则,重点招募基层用人单位急需专业和回生源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急缺人才的艰苦边远县(乡)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招募对象为自治区普通高校和我区生源区外普通高校应、历届(三年择业期内)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支教岗位大学生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少数民族毕业生同时要取得全国汉语水平中等C级以上证书);支农、支医岗位大学生所学专业需与农、林、牧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扶贫岗位大学生所学专业需是基层所需专业。

(三)招募工作时间安排。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按照自治区分配的招募计划和基层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组织实施招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6月10日至7月25日。对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及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公布用人单位实名制岗位信息,并组织大学生按实名制岗位进行报名;由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并集中组织考试。按所分配计划名额的1:1.2进行招募,7月25日前完成招募工作。

2.7月29日至7月31日。由专人负责携带《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按照考试考核的名次进行排序)、报到证原件和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大学生本人照片、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同时,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各地“三支一扶”信息员进行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8月5日至8月15日。由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相关体检内容,组织对自治区审核通过的大学生进行体检。

4.8月20日至8月30日。由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集中组织体检合格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结束后,由各地举行新招募大学生出征仪式,统一组织上岗。

5.8月25日至12月31日。由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送新招募大学生实际到岗人员信息和补录人员信息。在8月31日前,根据新招募大学生上岗情况,对基本信息进行完善;在9月30日前,对2010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基本信息进行完善;在12月31日前,对2010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信息进行更新完善。

三、科学指导,提高项目管理服务水平

(一)细化“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分类。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在原有“三支一扶”支农和扶贫项目下,细化岗位分类,拓展到农业技术推广、农村文化建设、贫困村整村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领域中去,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基层各项事业。

(二)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各地要扎实做好招募大学生的岗前培训工作,使“三支一扶”大学生及时准确理解掌握党和国家在“三农”方面的基本方针、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现状和发展前景,掌握基层工作方式方法,尽快完成角色的转变。

(三)明确岗位职责。各地要注重结合岗位特点,进一步明确“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基层用人单位要针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特点,给他们分配具体的工作,提供干事创业的机会和舞台,尽量做到人岗相适。继续做好择优选拔“三支一扶”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工作。 

(四)强化考核评价。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工作表现的评价,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及时办理和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则上不续聘。

(五)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各地要认真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工作,完善日常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要协调基层服务单位安排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要注重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三支一扶”大学生脚踏实地、甘于奉献,积极投身基层各项事业。要做好“传帮带”,实行结对帮扶,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健康成长。要结合实际,依托互联网、报纸、热线电话等多种载体,搭建“三支一扶”大学生交流平台,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 

(六)及时做好数据维护和更新。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央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严格履行各类信息上报的审核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录用信息、在岗信息、期满人员信息、年度考核信息、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等。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每年将对信息维护和更新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各地要不断完善本地“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相关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 

(七)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经费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不断完善使用方式,保证专款专用。

四、拓宽渠道,全力抓好期满就业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协调,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各项政策,充分挖掘各系统潜力,拓宽就业渠道,全力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和学习深造等工作,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流得动。

五、广泛宣传,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好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继续做好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政策,做强“三支一扶”项目品牌,为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注意发现和培养 “三支一扶”大学生优秀典型,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先进事迹和用人单位的好做法,并及时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

联系人:赵建平    马昭峰

联系电话:0991-3689695(传真)

附件: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

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证号

服务地

服务项目

毕业时间

笔试成绩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填表单位:            领导签字: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填表说明:

1、要准确无误填写各项表格内容,尤其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此表是进行“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审查和数据上传的重要依据之一,一经报送,不得修改,报送时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签字;

3、此表务必要制作成EXCEL格式;

4、表格中服务地只填写县(市、区),毕业时间和出生日期格式统一为××××(年)—×(月)—×(日),如20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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