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人:许玉斌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8日 阅读次数:22532012年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此次招聘由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6、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年龄限制为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近三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注意:考生报名时要符合所报岗位招聘的具体条件设置(详见附件1《2012年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2012年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请登录新疆伊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ylrlzy.gov.cn/)具体查询。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11日。
2、报名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31号(州财政局对面)天西林管局办公楼305室。
3、报名联系人:王辉、曹晓军 联系电话:0999-8320240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职位(见附件1),每人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由天西林管局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考生报名时须填写《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州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考手续。
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需持院校相关证明,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职位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该职位。
5、报名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2]2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门课40元,报名费15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非母语笔试、面试者不加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考场设在伊宁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月14日---15日考生到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组织劳动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5月23日零点公布,考生可以登陆新疆伊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ylrlzy.gov.cn/)查询。
(2)笔试科目:
① 公共科目
②申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两门课成绩加总除以二)。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6月2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报考职位的类别,笔试成绩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当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两门课成绩之和)÷2×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计分规则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由天西林管局招聘部门会同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3、体检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可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书面提出复查申请,经州人社局批准后,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政审
政审由天西林管局招聘办负责。政审内容: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个人在院校或原单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3、“7.5”事件及以后的政治表现。
如在体检、政审环节有放弃者或不合格者造成空缺,在各职位上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ylrlzy.gov.cn/)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纪检委、州人社局进行核实处理。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监督
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纪检委、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0991-3689707
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纪检委:0999-8326678
五、其他
1、本招聘简章由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2、有关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及具体事项:请考生主动前往报名点(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组织劳动人事处)咨询,如无变化将不再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不报到或者预留的电话无法接通、停机,将视为自动放弃。
业务电话:0999-8320240(天西林管局)
0999-8022243(州人社局)